上海包协公布第三届“上海市包装企业50强”企业名单
2012-06-18 11:46:07cpp114阅读量:1085 我要评论
近日,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发布关于第三届“上海市包装企业50强”公告,公告表示:
本届评审委员会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由企业申报,行业*,按照经济运行指标,创新性指标,管理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四项综合评价指标考核,从全市3000多家包装企业中,严格审定,终评出上海紫江、上海烟印、上海金鼎印务等50家荣获第三届“上海包装企业50强”称号的企业。
据悉,第三届“上海包装企业50强”是继2001年、2006年两届上海包装企业50强评选后,在上海包装行业新一轮发展中,评选产生的包装企业。
第三届“上海包装企业50强”名单如下: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鼎印务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上海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
上海中豪纸品加工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金汇通创意设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辰华纸业有限公司
龙利得包装印刷(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纺印利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三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鼎龙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新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亚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上海光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三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方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定申包装印刷厂
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古林印务有限公司
上海华励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树人木业有限公司
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
上海勇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金荣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永盛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
维龙(上海)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上海泽叠纸业有限公司
上海金海纸业有限公司
上海东王子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
上海人民印刷八厂
上海福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金午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沪舟木业有限公司
上海庆丰彩印有限公司
本届评审委员会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由企业申报,行业*,按照经济运行指标,创新性指标,管理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四项综合评价指标考核,从全市3000多家包装企业中,严格审定,终评出上海紫江、上海烟印、上海金鼎印务等50家荣获第三届“上海包装企业50强”称号的企业。
据悉,第三届“上海包装企业50强”是继2001年、2006年两届上海包装企业50强评选后,在上海包装行业新一轮发展中,评选产生的包装企业。
第三届“上海包装企业50强”名单如下: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鼎印务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
上海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紫东薄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宝翼制罐有限公司
上海中豪纸品加工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紫日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金汇通创意设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辰华纸业有限公司
龙利得包装印刷(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纺印利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三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鼎龙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通产丽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新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亚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
上海光华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三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上海方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定申包装印刷厂
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古林印务有限公司
上海华励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树人木业有限公司
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
上海勇玖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金荣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永盛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人民塑料印刷厂
维龙(上海)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上海泽叠纸业有限公司
上海金海纸业有限公司
上海东王子包装有限公司
上海界龙现代印刷纸品有限公司
上海人民印刷八厂
上海福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金午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沪舟木业有限公司
上海庆丰彩印有限公司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包装印刷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包装印刷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包装印刷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相关新闻
-
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核实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的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 2025-01-03 10:24:12
- 19904



直播回放
直播回放


















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